2007/03/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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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3月5日,凌晨三點,躺了一個多小時還是睡不著,我回想起1999年9月高雄,我們決定在一起的那個公園,那天,我們倆情不自禁無視來來往往居民的眼光,在公園豔綠的草地上激烈的擁吻,在舒適的草地上緊緊地擁抱,恨不得融為一體。24年來我第一次體驗到兩顆心緊緊相擁的感覺,妳溫暖的唇,以及柔軟的身體,原來這就是愛情,原來愛情不只是精神上的契合,還帶著奔放的真真確確由身體感官傳來的無法用文字表達的狂喜。7年來我心底一直有個疑問,為什麼妳會選擇我,像要把全身的熱情一次散發出來般地愛上了我?我很矮、其貌不揚,跟流行時尚完全沾不上邊、嘴巴不甜、不體貼,還是個念冷門科系,不知未來在哪裡的窮研究生,個性還有點古怪,不善表達、陰晴不定...為什麼?這7年多來我問過妳幾次,不過我想妳大概也完全無法理解自己當初的決定吧!這不重要,至少7年來除了爭吵外,我們過得很快樂,我愛妳妳也愛我,我們貪婪地放肆地揮霍我們的青春。

打開書桌旁的電腦,我開啟遺留在硬碟裡的資料夾,那是妳留給我的甜蜜。2003年,我好不容易拿到碩士學位,妳也早已唸完大學回到高雄工作,10月中華民國國防部終於順利徵召我入營接受教育召集。結訓隔天,我們兩個人興高采烈地到墾丁慶祝久別後的重逢,雖然天氣不佳,時而狂灑的大雨,有點寒意的溫度,我又開始耍起小脾氣,但是妳還是一如往昔包容忍受我高反差的個性,我們度過了快樂的兩天,我們在民宿外的陽台、餐廳、海生館和牧場留下甜蜜溫暖的笑容。我們在一起的第五年,很不容易吧,也許。我們常常吵架,我任性地不安慰妳任妳哭,任妳在夜晚的光復路與清大校園含著眼淚無目的的亂走。我總是在吵完架10分鐘後開始擔心妳,開始找妳,妳也總是大方地原諒我,我們笑嘻嘻地手牽手走到夜市,走回鴻齋。我們是相愛的,我相信妳和我都知道我們是相愛的。

也許就是妳太善良,太容易原諒我,這七年來我很少改變自己,我們之間的問題像是四季輪迴一樣重複出現。2007年2月16日妳終於痛苦到提分手,我知道我帶給妳的快樂與無盡的看不到出口的痛苦,所以我選擇沈默的接受,我實在沒有立場要求妳不要分手,妳給了我七年的時間,我都沒做到,我怎麼敢再要求妳給我機會?

分手後妳還是善良地打電話跟我聊天,就像這七年一樣,妳放不下心,擔心我,猶豫自己的決定對不對,不知道未來一個人的生活會怎樣,但妳還是勇敢地踏出遲到的這一步。星期日我從妳的新居回到木柵,無法成眠的雨夜,我躺在一個人的雙人床上,回想這幾年的事,相片上的我們總是甜蜜的,我仔細回想我對待妳的方式,想著20分鐘車程外的妳正在做什麼,想著妳現在的心情,想著妳的眼淚、妳的笑容,妳活繃亂跳喋喋不休的樣子,妳的勇敢恰恰加深了我的不捨。我想起妳原本天真燦爛的笑容,咕嚕咕嚕轉的不停的眼睛,彷彿要將一輩子的話在一個晚上,毫無保留地對我說完的樣子,這不就是我當初愛上妳的原因之一?為什麼在7年後它們慢慢地從妳的身上消失不見了?那個被遺忘的,在高雄那個公園的第一次擁吻的感覺,又重新從身體深處某個角落潺潺地湧出,那情緒真實地讓我覺得好心疼、好不捨。我到底在堅持什麼狗屁原則,竟然對一顆純真善良體貼善解人意的心這般殘酷?我為什麼對商業化的節日這麼仇視,仇視到可以忽視最親密的人的感覺?有見地又如何,左派又如何,社會關懷又如何,我還不是重重地傷害了妳,那個最親近最關心我最包容我的人....

我覺得很不忍、很想哭,但為時已晚,7來無數次機會都被我浪費了,我應該讓妳開心地走,開心地愛上更好的男人,開心地享受早該屬於妳幸福,我有什麼權利要求妳再給我機會好繼續傷害妳?理性這樣告訴我,但我另一半的心卻告訴我其實我無法就這樣放棄這段情,我不知道妳願不願意繼續跟我走下去,我現在只能做的就是改變我自己,不要再把妳的存在視為理所當然而忽略,我不知道妳會怎樣,我們未來會怎樣,但是我還是應該這麼做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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